Site icon 樂活家庭

商用充電樁完整指南 2026:企業要不要裝、怎麼裝、怎麼賺

分享給需要的人

30 秒結論

商用充電樁的決策順序是:先確認場域類型與現金流模式,再談建置工程,最後才看補助。

順序顛倒,容易在還沒算完收益時,就先花掉場勘與設計費。

法規上要先分清楚場域:路外公共停車場有設置比例等明文規定,辦公大樓、飯店、店面則沒有查到同樣的設置比例要求。

電費是商用最大的變數:台電有專屬的電動車充換電設施電價,離峰每度 3.05 元(夏月)、尖峰 12.47 元,另有按契約容量計收的基本電費。

本文查證時間為 2026 年 10 月,電價、補助與法規請以主管機關當期公告為準。

本文談的是企業、店面、停車場、飯店等商用場域。

如果你是家用或社區住戶,請看〈充電樁完整指南 2026:家用與社區從評估到裝好〉。本文只處理商用修飾詞,裸詞「充電樁」的基本觀念不重複。

一、商用充電樁先分三種問題,再談要不要裝

商用場域的第一個問題不是「裝幾支」,而是「這筆錢你要自己出、跟人分,還是只想出租場地」。

我看過太多業主,投報試算還沒做完,就先跑工程流程,結果半路喊停。所以先把三種模式分清楚。

模式 設備誰出 業主主要拿到什麼 主要風險
自用(員工、訪客、車隊) 業主自出 車輛補電方便,不一定收費 設備與維運成本自己扛
自建營運(對外收費) 業主自出 充電收入 使用率不如預期時,成本回不來
場地合作(營運商出設備) 營運商出 場地收益,形式依合約而定 合約年限與退出條件綁住場地

台灣業者的官網也是這樣分的。

以 EVOASIS 的建站方案頁為例,列了免費建站合作、企業/住宅自用安裝、自建營運三種,並寫明免費建站合作是零出資、設備安裝免費、享有電費分潤回饋;自建營運則是站主自行出資、100% 持有充電樁、可營運收費。

這是廠商官網自述。各模式的收益怎麼拆、現金流怎麼走,本系列另有〈充電樁分潤模式怎麼算〉專門拆解,本文只先分類。

二、法規先分兩條路:路外公共停車場,與其他場域

路外公共停車場有明文設置比例,辦公大樓、飯店、店面查不到同樣的要求,兩邊的義務不同。

《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交通部 112 年訂定,115 年 3 月 10 日修正)規範的對象,是提供小型車停放的路外公共停車場。

重點整理如下:

  • 設置比例:公有路外公共停車場,小型車停車位總數的 2% 以上;民營路外公共停車場 1% 以上。
  • 免設:機械式、塔臺式停車場,以及地方主管機關認定的其他停車場,得免依規定設置。
  • 設備:設備、介面及配件應符合國家標準;設置還要依電業法、電器承裝業管理規則、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與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辦理。
  • 安全:應備監控設備,並標示二十四小時緊急應變人員聯絡方式;設有充電設施的公共停車場,應依地方主管機關規定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 收費:收費基準與方式由停車場經營業擬定,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以電能計量向使用者收費的充電設施,應符合度量衡法並經檢定合格。
  • 資訊:應把充電設施資訊,依交通部資料標準格式傳送或介接至交通部指定平臺。
  • 補助:為鼓勵設置,主管機關得予以補助。

注意:這份辦法只管路外公共停車場。

辦公大樓、飯店、百貨、量販店若停車場不屬路外公共停車場,不適用這份辦法的設置比例。有沒有地方規定,請向地方主管機關確認。

還有一條商品面的規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30 kW 以下電動車充電設備納入應施檢驗商品,須貼附商品檢驗標識。

這條管的是輸入或出廠時的商品,範圍是 30 kW 以下,不是回頭查已安裝設備。更大功率的直流快充,不在這次公告範圍內,須另查適用規定。

三、電費帳:商用場域最該先算的一筆

商用充電樁的電費,要看你適用哪一張電價表,離峰與尖峰的單價差距很大。

台電《電價表》(2025 年 10 月 1 日起實施)有一張專屬的電動車充換電設施電價。

適用條件,低壓與高壓不同:

  • 低壓:專供電動車充換電及附屬設備用電,合計設備容量或契約容量在 20 瓩以上、契約容量未滿 100 瓩,且充換電設備容量超過附屬設備容量。
  • 高壓:採高壓供電、契約容量在 100 瓩以上,且充換電設備容量超過附屬設備容量;單價按低壓單價的 95% 計算。

低壓版的單價如下,全部出自台電電價表:

項目 夏月(6 至 9 月) 非夏月
基本電費(按戶) 每戶每月 262.50 元 每戶每月 262.50 元
經常契約 每瓩每月 47.20 元 每瓩每月 34.60 元
週一至週五尖峰 16:00 至 22:00,每度 12.47 元 15:00 至 21:00,每度 12.14 元
週一至週五離峰 每度 3.05 元 每度 2.90 元
週六、週日及離峰日 全日離峰 3.05 元 全日離峰 2.90 元

台電電價表的單價內含 5% 營業稅。

2026 年 9 月 18 日經濟部電價費率審議會決議,10 月電價暫不調整,12 月再審議,所以以上是撰稿時(2026 年 10 月)仍有效的版本,之後請以台電當期公告為準。

台電電價表附有官方試算:低壓契約容量 49 瓩、夏月離峰用電 3,000 度,電費是 262.50+47.20×49+3.05×3,000 = 11,725 元。

這個例子換算下來,每度電的電費成本約 3.91 元。

這個數字會隨用電量與時段大幅變動。因為基本電費是固定的,用電度數越少,每度電攤到的基本電費越高。我把更細的算法放在分潤那一篇。

還有兩條規則,商用業主一定要知道:

  • 選用這張電價後,一年內不得申請改按非時間電價或其他時間電價。
  • 若實際用電後不符適用條件,自不符合的月份起,改按低壓電力二段式時間電價計費。

另外,用電最高需量超過契約容量,超出部分的基本電費,在契約容量 10% 以下按 2 倍計收,超過 10% 的部分按 3 倍計收。契約容量怎麼訂,是增容那一篇的重點。

四、決策順序:四個問題,由前往後問

決定要不要裝,建議照這個順序問,每一題答不出來就先不要往下走。

  • 第一題,車從哪裡來:自家車隊、員工、訪客,還是路過的外車?這決定你要自用、對外營運,還是跟人合作。
  • 第二題,錢怎麼進來:靠充電收入、靠停車與消費帶動,還是純服務?這決定現金流模式。
  • 第三題,電夠不夠:現有契約容量放得下嗎?要不要增容、新設或擴大配電場所?這決定工程的難度。
  • 第四題,補助與稅費:補助能不能拿,要看當期公告,不能當成決策前提。

為什麼補助排在最後?

補助的金額、資格與受理期間每年可能調整,也可能經費用罄。把補助當前提,容易算出一個漂亮、卻無法重現的投報。

五、需求面:公共充電已有一定基礎,營運型場域要面對競爭

商用充電的需求在成長,但公共充電的供給也已經有相當規模,對外營運的場域不是一片空白。

交通部 2026 年 9 月 15 日新聞稿的數字:

  • 統計截止時間:2026 年 7 月底。
  • 全國公共充電樁:16,280 槍。
  • 同期電動小客車登記數:149,322 輛。
  • 車樁比 9.2 比 1;快充車樁比 35.7 比 1。
  • 投入充電服務的營運商:54 家。

這些數字的意思,是對外營運的場域要和既有的公共充電競爭。

我的判斷是:位置、停留時間與使用率,比「有沒有裝」更能決定這筆生意。至於每座站的實際使用率與回本年限,撰稿時沒有查到可靠的公開統計,本文不寫。

六、補助:先建立查法,不列金額

補助是商用投報的變數之一,但本文不列金額,因為每年公告不同,也有不同的申請對象。

查補助有三個步驟:

  • 先確認你的場域屬於哪一類:路外公共停車場、企業自用,還是營運場域。
  • 到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的公告頁,查當年度是否有受理、受理期間、補助對象與經費是否用罄。
  • 補助與動工的先後順序,要看公告:有些方案規定未取得核可前自行施工,不列入補助。

《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第 8 條,明文寫主管機關得予以輔導與補助。

至於企業能拿多少、誰能申請,要以查證當下的官方公告為準。

七、商用場域的光儲充整合(只講一段)

有些商用場域會把太陽能、儲能與充電樁接在同一套系統,這稱為光儲充,它是選項之一,不是商用充電樁的必要條件。

要特別注意一條台電規定:《儲能系統併聯技術要點》第四點(一)2 規定,併網儲能系統嚴禁非計畫性單獨運轉,台電系統停電時應能解聯。

所以「停電時充電站還能不能營運」,不是加了儲能就自動成立,需要另有切換設計。完整的光儲充規劃屬於另一個主題,本文不展開。

八、常見問題

企業一定要裝充電樁嗎?

依撰稿時查到的資料,法規有明文設置比例的是路外公共停車場(公有 2% 以上、民營 1% 以上,機械式與塔臺式等可免設)。辦公大樓、飯店、店面查不到同樣的設置比例要求,是否要裝屬商業決策;地方規定請向地方主管機關確認。

商用充電樁用什麼電價?

低壓可選台電電動車充換電設施電價,條件是合計設備容量或契約容量 20 瓩以上、契約容量未滿 100 瓩,且充換電設備容量超過附屬設備容量;高壓為契約容量 100 瓩以上,單價按 95% 計算。選用後一年內不得改按其他時間電價。

用電超過契約容量會怎樣?

依電價表,當月最高需量超出契約容量的部分,契約容量 10% 以下按 2 倍計收基本電費,超過 10% 的部分按 3 倍計收。契約容量要在申請時試算清楚。

向車主收電費,電表要檢定嗎?

路外公共停車場適用的設置管理辦法第 9 條規定,以電能計量向使用者收費的充電設施,應符合度量衡法並經度量衡專責機關檢定合格。其他場域是否適用,請向度量衡主管機關確認。

商用充電樁該找誰施工?

責任分界點以下的用電設備,依台電營業規章第 55 條,要委託領有登記執照、且加入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的電器承裝業,並在申報竣工時檢附公會核發的會員證明單,台電才會檢驗供電。工程若屬設計監造範圍,另須電機技師或相關專業技師辦理設計與監造。

補助要怎麼查?

先確認場域類型,再看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當年度公告的對象、受理期間與經費狀況。金額與資格每年可能調整,本文不列數字,請以公告為準。

本文依台電《電價表》(2025 年 10 月 1 日起實施)、台電營業規章、《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115 年 3 月 10 日修正)、交通部 2026 年 9 月 15 日新聞稿與廠商官網整理,查詢時間為 2026 年 10 月。本文不列設備價格、安裝行情與投資報酬率,因為國內沒有主管機關的公開統計,也沒有可查證的統一來源。電價、補助與法規可能調整,請以主管機關與台電當期公告為準。

陳經理|能源設備選型顧問。專注家庭與中小企業的充電樁、儲能與用電規劃,信條是「先把帳算清楚,再決定要不要花這筆錢」。


分享給需要的人
Exit mobile v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