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電樁冒煙、燒焦、過熱怎麼辦?緊急處置四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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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處置:四步驟

① 斷電(能安全操作才做)→ ② 遠離,到上風處 → ③ 撥 119,明確說是電動車 → ④ 通報管理室與廠商

充電樁或車輛出現冒煙、焦味、燙手、焦黑變形時,這是所有充電狀況中唯一不該自己排查的一種。不要拆、不要看、不要拍照確認——安全永遠優先於斷電,斷電永遠優先於財產。

這篇很短,因為緊急的時候沒有人會讀長文。

請先看完上面那個框,其餘的等事情處理完再回來看。

第一步:斷電——但前提是你能安全做到

如果冒煙或發熱的位置離配電箱夠遠,而你可以在不靠近發熱點的情況下把該迴路的開關扳到 OFF,那就先斷電。

斷電能讓能量不再繼續灌進去,是有意義的一步。

但請把這句話記牢:不要為了斷電而靠近火源或發熱點。

如果開關就在冒煙的設備旁邊、如果你必須穿過煙霧才能碰到、如果已經看到火——跳過這一步,直接走。

財產可以賠,人不行。

還有一件事:不要觸碰車體。依內政部消防署《建築物附屬停車空間電動車輛充電使用安全指引》,電動車輛碰撞後可能因零組件受損產生漏電,應避免觸碰車體以免觸電。

所以「把車開走」這個念頭,請直接刪掉。

第二步:遠離,而且要往上風處

這一步很多人做得不夠徹底——退開三、五公尺,然後站在那裡看。

不夠。

依同一份指引,發生電動車事故時應儘速遠離車體並選擇上風處站立,原因是電動車輛可能因碰撞導致鋰電池熱失控起火自燃,並產生有毒氣體;此外可能有冷卻液(乙二醇)或電解液外漏,對呼吸道系統或皮膚造成危害。

指引還提醒另一件多數人不會想到的事:避免站在車頭處以防暴衝。電動車輛沒有引擎聲,暴衝情形難以預測,站在車頭是不必要的風險。

所以正確的動作是三個:往上風處、拉開足夠距離、不要站在車頭前方。

如果是在地下停車場,還要多做一件事——提醒周邊的人一起離開,並往出入口方向移動。密閉空間的煙比火更快傷人。

第三步:撥 119,而且要講清楚是電動車

指引寫得很直接:電動車輛鋰電池起火後需要大量的水進行持續降溫才能有效滅火,如有冒煙或起火狀況,建議立即撥打 119。

注意這裡的門檻是「冒煙」,不是「起火」。

不必等到看見火焰才打電話。冒煙就打。

通報時請主動說出這幾件事:

  • 「這是電動車/電動車充電設備」——這句話會直接影響出勤的裝備與戰術
  • 確切位置:幾樓、哪一區、哪個車位編號
  • 目前狀況:冒煙還是明火、煙的顏色、是車在冒還是樁在冒
  • 現場有沒有人受困、附近有沒有其他車輛

電動車火警與一般車輛火警的處置方式差很多,第一句話講對,後面每一分鐘都會不一樣。

第四步:通報管理室與廠商

119 之後,接著做三件事。

一、通知管理室或管委會。請他們廣播、疏散、必要時關閉該區電源、引導消防車進入。社區的動線只有管理室最熟。

二、通知充電設備廠商與車輛原廠。不是為了追責,是為了讓他們提供設備與電池的技術資訊。

三、把緊急救援手冊找出來。

這一項知道的人不多。依指引說明,自民國 111 年 7 月 1 日起,電動車輛業者製造或進口工作電壓為高電壓之電動車輛(含油電車)申請車輛型式安全審驗時,應主動提供緊急救援手冊(含消防救災需求資訊);指引並建議車主自行或交由管理委員會妥善留存,災時可供救災人員參考應用。

這份手冊平時沒人看,出事時是救災人員最想要的東西。

絕對不要做的五件事

  • 不要拆設備、不要打開外殼。裡面可能仍帶電,且可能因開啟而助燃。
  • 不要用水潑。在電源尚未確定切離的情況下潑水,有觸電風險。滅火降溫是消防單位帶著大量水與裝備才做得到的事。
  • 不要把車開走或推走。觸碰車體有漏電風險,移動也可能讓狀況惡化。
  • 不要靠近拍照或錄影。要記錄請站在安全距離外。
  • 不要覺得「好像沒事了」就回去插電。指引明訂,充電器或充電過程異常時請勿充電,且勿使用有明顯損壞痕跡之充電設備。

最後一項是最常被違反的。

煙散了、看起來沒事了,於是隔天又插上去——但你並不知道裡面的絕緣、端子或電池已經變成什麼樣子。

異常過一次的設備,在合格人員檢查放行前,就是不能用。

滅火毯:能用與不能用的分界

指引建議公寓大廈管委會或車主得自行準備滅火毯等阻止延燒的裝備,但使用時機有明確界線。

依指引所述:當電動車輛疑似起火初期自動滅火設備尚未啟動放射且火煙小時,得使用滅火毯等進行覆蓋車體防止延燒。

但若自動滅火設備已啟動,或火煙已達危害人命安全的程度,則建議優先避難逃生

把它整理成一句話會比較好記——

滅火毯是拿來「擋延燒」的,不是拿來「救車」的。三個條件同時成立才用,只要有一個不成立,就走。

陳經理觀察:我建議社區採購滅火毯,但每次都會補一句:買了要順便講清楚什麼時候不能用。否則反而危險——有東西在手上,人就會想衝上去。這種裝備的價值在於替消防爭取幾分鐘,不在於讓保全去拚一台車。

「只是有點熱」算不算異常?

充電時設備溫溫的是正常的。問題是溫溫的跟出事的分界在哪。

可以繼續觀察 立刻停止使用
外殼微溫,手可以長時間貼著 燙到手要立刻縮回
充電速度變慢,之後自行恢復 聞到焦味、塑膠味、酸味
無異味、無異音、外觀正常 接頭或插座變色、變形、焦黑
指示燈正常 看到煙,或聽到異常聲響

右欄任一項成立,就走本文開頭的四步驟。

不確定的時候,一律當成右欄。判斷錯了頂多是白跑一趟,反過來的代價完全不對等。

平時就該做的三件事

緊急處置能做的很有限,真正有用的功夫都在平常。

一、不要用轉接器與延長線。指引明確要求避免使用轉接器及延長線組,因電動車充電電流較大,可能導致電器走火或受損。這是最常見、也最容易避免的起火條件。

二、充電設備附近不要堆放可燃物。指引明訂充電設備(樁)附近不宜堆置可燃物或危險物品等得持續燃燒之物品。地下室的紙箱、雜物、輪胎,請移開。

三、保持乾燥清潔、定期看一眼。指引要求確保充電設備乾燥清潔、防止充電接口接觸水,並在充電前確認連接器與插座乾淨、無汙染異物或腐蝕、電纜外觀無破損。

每個月花三十秒看一眼接頭與線材,就能在問題還很小的時候發現它。

結語

充電樁的絕大多數狀況,都可以慢慢查、慢慢想、慢慢處理。

這一種不行。

冒煙、焦味、燙手——這三個訊號出現時,你要做的不是排查,是撤離。

把順序記起來就好:能安全斷電就斷,不能就直接走;退到上風處,不要站車頭;冒煙就打 119,而且要說是電動車。

剩下的交給消防。

本文所引用之應變原則與安全規定,係依內政部消防署《建築物附屬停車空間電動車輛充電使用安全指引》等撰稿時可查得之公開資料整理,法規與指引可能修正,實際適用請以主管機關當年度公告為準。緊急狀況之現場判斷應以消防單位到場指示為優先,本文不取代消防、車輛原廠或設備原廠之個案指導。本文不提供任何自行拆解、維修或滅火之操作指引;設備發生異常後,應由合格登記之電器承裝業或電機技師檢查確認後,始得恢復使用。

陳經理|能源設備選型顧問。專注家庭與中小企業的充電樁、儲能與用電規劃,信條是「先把帳算清楚,再決定要不要花這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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