躉購 20 年到期之後怎麼辦?續約、自用與汰舊換新三選項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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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東泰綠能 陳經理」技術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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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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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2026-07-06

⏱️ 30秒快速結論:躉購20年到期之後

一句定義:躉購合約到期是指台電原 20 年保證收購價的合約期滿,此後業主可選擇續約 5 年、轉自發自用或汰舊換新重建。

核心結論:合約到期不代表設備報廢,模組通常仍具備 8 成以上出力。業主有三條路可選:續約 5 年(費率改按迴避成本計算)、加裝儲能轉自發自用、或啟動汰舊換新提升發電量,關鍵要看案場用電型態、模組狀況與屋頂條件。

適合誰看:躉購合約已進入中後段的案場業主、正在評估屋頂出租到期後續怎麼處理的屋主、關心資產活化選項的企業財務規劃人員。

不涵蓋範圍:不重複列出當年度躉購費率明細(另見躉購費率專文)、不涵蓋屋頂出租合約的民法條款細節。

躉購20年到期後續約、自發自用與汰舊換新三選項比較
合約到期不是終點,三條資產活化路徑各有適合的案場條件。

前言:20 年合約走到終點,下一步不是拆掉

台灣的太陽光電躉購合約一次簽 20 年,2012 年前後開始大量併網的案場,最快 2032 年起就會陸續遇到合約到期。到期不等於案場報廢,而是要在三條路之間做選擇:續簽 5 年、轉自發自用、或汰舊換新重建。

東泰綠能整理這三條路的條件與判斷重點,讓還在合約中期的業主提早把資產活化規劃排進時間表。

躉購 20 年合約到期後,案場面臨哪三個選項?

躉購合約期滿後,業主大致有三條路可走:與台電續簽 5 年一約、加裝儲能轉為自發自用、或整案汰舊換新重建後重新申請新費率。三者的共同前提是:合約到期只代表「保證收購價」消失,模組本身通常仍具備 8 成以上出力,設備不會因合約到期而自動停止發電,選擇權完全在業主手上。

續約選項:5 年一約,費率怎麼算?

續約是指到期案場可再與台電簽約售電,但契約年限改為5 年一約,費率不再沿用原簽約當年的躉購費率,而是以台電公告的當年度迴避成本計算。

迴避成本反映的是台電「自己發這度電或向外採購」的替代成本,通常低於原始躉購費率,且每 5 年到期須重新議約一次。

適合原費率已明顯高於市場行情、但案場條件仍良好、想維持穩定售電模式而不想投入儲能或重建成本的業主。目前現行費率結構可參考躉購費率完整表,本篇不重複列出當年度數字。

轉自發自用:加裝儲能後不再賣電給台電

自發自用是指案場停止售電給台電,改為搭配儲能系統將自產電力用於現場用電,多餘電力視需求決定是否透過轉供或直供機制供應他處。

這個選項的關鍵在於儲能設備的初期投入:需另外評估儲能容量、放電時數與現場用電型態是否匹配,才能算出實際回收年限。

對於本身用電量大、電費支出高的工廠或商場而言,自發自用可能比續約 5 年更划算;但若現場用電量小、儲能投報率不佳,續約仍是較簡單的選項。

汰舊換新(Repowering):另一種資產活化路徑

汰舊換新是指在合約到期前後,將老舊、效率下滑的模組更換為新一代高瓦數模組,藉此提升單位面積發電量。

依現行汰舊換新機制,適用於已運轉約 10 年、尚未屆滿 20 年合約的案場:完成設備更新後,原合約期間內的發電量仍可沿用原較高費率,因更新而新增的發電量(約新增 50%)則按更新當年度的新費率計價。

這代表汰舊換新不必等到合約完全到期才能做,是在合約中後段就能啟動的資產活化手段,尤其適合模組老化明顯、屋頂結構仍可負荷更高瓦數模組的案場。日常維運與模組狀況判斷可參考太陽能維運完整指南。

三選項怎麼選?先看這張比較

選項 適合情境 最大優點 主要限制 下一步建議
續約 5 年案場條件穩定、不想投入額外資本流程單純、維持躉售收入費率降為迴避成本,通常低於原費率提前 1 年評估迴避成本趨勢
轉自發自用現場用電量大、電費支出高電費節省效果可能優於躉售收入需投入儲能成本,回收年限需精算先做用電型態與儲能容量試算
汰舊換新模組老化明顯、合約仍在 10~20 年之間提升發電量、可沿用部分原費率需重新投入模組與工程成本及早盤點屋頂承重與模組狀態

如果你是躉購合約已進入後段、屋頂結構仍良好的業主,汰舊換新值得提前評估;如果你是現場用電量大的工廠或廠辦,轉自發自用可能比續約更划算;如果你只是想維持穩定的躉售收入、不想額外投入資本,續約 5 年是最單純的路徑。

東泰綠能規劃團隊實務觀察:到期潮前的三個提醒

  • 1. 模組序號與履歷資料要提早整理:續約、自用或換新任一路徑都需要完整的模組出力紀錄與序號清冊,越早建檔,決策時越有依據。
  • 2. 迴避成本走勢建議每年追蹤:續約 5 年的費率每期都會變動,提前掌握趨勢才能判斷續約時機是否划算。
  • 3. 儲能報價建議提前 1~2 年詢價比較:自發自用的投報率高度依賴儲能設備成本,提前詢價才有時間比較不同方案。

常見問題

躉購合約到期後設備要拆掉嗎?
不用。合約到期只代表保證收購價消失,模組本身通常仍具備 8 成以上出力,可選擇續約 5 年、轉自發自用或汰舊換新,不必拆除設備。
續約 5 年的費率會比原本高還低?
通常較低。續約費率改按台電當年度公告的迴避成本計算,反映台電自行發電或外購電力的替代成本,一般會低於原始躉購費率。
汰舊換新一定要等 20 年到期才能做嗎?
不用。汰舊換新機制適用於已運轉約 10 年、尚未屆滿 20 年合約的案場,原合約期間發電量可沿用原費率,新增發電量則按新費率計價,等於在合約中後段就能啟動。

下一步:提早規劃,到期潮來臨時才不慌

2032 年起陸續有案場面臨到期,越早釐清自己屬於哪一種情境,續約、自用或換新的決策就越有依據。把模組狀況、用電型態與資金規劃提前盤點清楚,資產活化才不會變成臨時抱佛腳的難題。

下一步建議:東泰綠能提供既有案場的到期前評估與資產活化規劃,從模組狀況盤點、迴避成本試算到儲能與換新方案比較。歡迎加入 LINE 或填寫表單預約評估。

💡 延伸閱讀:費率與維運必看

資料來源與免責聲明:本文依據 2026 年 7 月前可取得之公開資訊整理,包含經濟部能源署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公告、汰舊換新機制相關說明及產業媒體整理報導。續約迴避成本、汰舊換新費率與適用條件以能源署當年度公告為準;個別案場之續約、自用或換新方案效益,仍應依現場條件實際評估。本文為一般資訊分享,不構成法律或投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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