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充電電費怎麼算?離峰時段與省錢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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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秒結論

電動車在家充電,一度電多少錢沒有單一答案——真正決定金額的是你走哪一張電價表,以及你幾點充。

依台電現行電價表(114 年 10 月 1 日起實施),住宅簡易型時間電價的離峰電價是每度 2.06 元(夏月);台電另有一張專門的「電動車充換電設施電價」,離峰每度 3.05 元、尖峰卻高達 12.47 元

同一批電,充在對的時段和錯的時段,價差就是每度 9 元以上。這篇把三張電價表攤開,逐項算給你看。

先講一個很多人搞錯的事。

網路上常看到「電動車充電一度 9 元」這種說法。這個數字其實是尖峰與離峰的價差,不是單價。

把它當成單價來估月電費,會高估到離譜。

所以這篇不談概略、不給區間,直接照台電現行電價表逐條對,並且把試算過程完整寫出來,讓你可以自己換成家裡的數字重算一次。

第一步:先確認你的電從哪一張電價表出來

這是整件事的分岔點,也是最多人跳過的一步。

家用充電的電,實務上只有三種可能的計價方式。

走哪張表 什麼情況會走這張 計費特徵
住宅非時間電價
(累進電價)
從自家電錶後面拉線充電,且沒有另外申請改用時間電價——這是預設狀態 不分時段,用越多單價越高
住宅時間電價
(簡易型/標準型)
從自家電錶後面拉線,但主動向台電申請改用時間電價 分尖離峰,離峰便宜、尖峰貴
電動車充換電
設施電價
充電設施專設一戶或分層設戶,且用電專供充換電之用 基本電費低、離峰時間長、尖離峰價差極大

要特別注意第三張表的門檻。

依台電電價表所載,電動車充換電設施電價適用於「專供電動車充換電及附屬設備之用電,合計設備容量或契約容量在 20 瓩以上、契約容量未滿 100 瓩,且充換電設備容量超過附屬設備容量者」。

但緊接著有一句關鍵的但書:集合住宅建築物附設停車場之充電設施採專設一戶或分層設戶者,不受前述最低容量(20 瓩)限制。

換句話說,透天自住裝一支 7 瓩的樁,通常構不到這張表;而大樓社區走專設一戶或分層設戶,即使容量不到 20 瓩也能適用。

這一條,就是社區和透天在電費結構上最大的差別。

第二步:看懂三張表的實際單價

以下數字均出自台電《各類電價表及計算範例》,114 年 10 月 1 日起實施版本。

住宅非時間電價(累進電價)

每月用電度數分段 夏月(6/1~9/30) 非夏月
120 度以下部分 1.78 元 1.78 元
121~330 度部分 2.55 元 2.26 元
331~500 度部分 3.80 元 3.13 元
501~700 度部分 5.14 元 4.24 元
701~1000 度部分 6.44 元 5.27 元
1001 度以上部分 8.86 元 7.03 元

這張表最要命的地方在於:充電的度數是疊在家庭原本用電的上面算的。

你不是用最低的 1.78 元在充電,而是用你家最高那一段的單價在充電。

住宅簡易型時間電價(二段式)

項目 夏月 非夏月
基本電費(按戶計收) 每戶每月 75.00 元
週一至週五尖峰 09:00~24:00
每度 5.16 元
06:00~11:00、14:00~24:00
每度 4.93 元
週一至週五離峰 00:00~09:00
每度 2.06 元
00:00~06:00、11:00~14:00
每度 1.99 元
週六、週日及離峰日 全日離峰 2.06 元 全日離峰 1.99 元
超量加價 每月總度數超過 2,000 度之部分,每度加 1.04 元

注意夏月尖峰是 09:00 到 24:00,整整 15 個小時。

離峰只有半夜到早上九點這一段。這對「白天不在家、晚上回來就插電」的人,其實不是好消息——晚上七八點插電,全部落在尖峰。

電動車充換電設施電價

項目 夏月 非夏月
基本電費(按戶計收) 每戶每月 262.50 元
基本電費(經常契約) 每瓩每月 47.20 元 每瓩每月 34.60 元
週一至週五尖峰 16:00~22:00
每度 12.47 元
15:00~21:00
每度 12.14 元
週一至週五離峰 00:00~16:00、22:00~24:00
每度 3.05 元
00:00~15:00、21:00~24:00
每度 2.90 元
週六、週日及離峰日 全日離峰 3.05 元 全日離峰 2.90 元

以高壓供電者,按本表單價 95% 計算。

這張表最大的特色,是離峰時間長達 18 小時——夏月從午夜到下午四點都是離峰,晚上十點後又回到離峰。

台電在該電價的宣導資料中並列了三項特色:基本電費下降 80%、離峰時間長達 18 小時、尖離峰用電價差每度 9 元;同時載明線路設置費按現行方式 20% 計收。

對「白天車停在社區、人在上班」的住戶來說,這條反而是最好用的——白天充,就是離峰價。

把帳攤開算:同樣充 200 度,三種算法差多少

我把條件先講清楚,你可以照著換成自己的數字。

假設條件:夏月(8 月)、每月充電 200 度、家庭原本自用 400 度。

算法一:維持住宅累進電價

先算原本的 400 度:

1.78×120 + 2.55×210 + 3.80×70 = 1,015 元

再算加上充電後的 600 度:

1.78×120 + 2.55×210 + 3.80×170 + 5.14×100 = 1,909 元

兩者相減,這 200 度的充電讓你多付 894 元,換算每度 4.47 元

不是 1.78 元,也不是 2.55 元。因為它被推到 3.80 元和 5.14 元那兩段去了。

算法二:改用簡易型時間電價,全部離峰充

假設家庭自用 400 度中,有 250 度落在尖峰、150 度落在離峰與假日;充電 200 度全部排在半夜離峰。

75 + 5.16×250 + 2.06×(150+200) = 2,086 元

比累進電價的 1,909 元還貴 177 元

這是我最想讓你看到的一組數字。

很多人以為「換時間電價就會省」,但時間電價是整戶一起換的——你家原本那些落在白天晚上的冷氣、電鍋、電視,全部從 1.78~3.80 元跳到 5.16 元。充電省下來的,被家用貼回去了。

算法三:充電量放大,時間電價才開始贏

把充電量改成每月 400 度,其他條件不變。

累進電價下,全戶 800 度:

1.78×120 + 2.55×210 + 3.80×170 + 5.14×200 + 6.44×100 = 3,067 元

簡易型時間電價下:

75 + 5.16×250 + 2.06×(150+400) = 2,498 元

這次時間電價省了 569 元

結論很清楚:換不換時間電價,看的不是「你有沒有電動車」,而是「你充多少、以及你家白天用多少電」。

充得少、家裡白天又有人的,換過去很可能變貴。實務上我看過太多人是聽別人說就去換,換完才發現帳單沒降。

社區這一邊:離峰與尖峰的差距會放大到什麼程度

社區走專設一戶或分層設戶,適用電動車充換電設施電價,情況完全不同。

假設條件:某社區充電設施經常契約容量 30 瓩,夏月每月充電合計 3,000 度。

基本電費固定為:262.50 + 47.20×30 = 1,678.5 元

充電時段 流動電費 月電費合計 每度均攤
全部離峰(3.05 元) 9,150 元 10,828.5 元 約 3.61 元
全部尖峰(12.47 元) 37,410 元 39,088.5 元 約 13.03 元

同樣 3,000 度,一個月差 28,260 元

一年就是三十三萬以上。

這也是為什麼台電在向立法院提出的專題報告中,會建議社區採用能源管理系統於離峰期間充電——不只是為了避免跳電,電費本身就差這麼多。

也因為基本電費是固定的,這張表充得越多、越划算:3,000 度時每度均攤 3.61 元,若同樣容量下月充 6,000 度,均攤會降到約 3.33 元。

「白天不在家」到底該怎麼充?

這是我最常被問到的問題,而答案取決於你走哪張表。

你的情況 最划算的充電時段(夏月)
住宅時間電價,車晚上停家裡 設定午夜之後才開始充;別一回家就插電
住宅時間電價,週末在家 週六、週日全日都是離峰,白天充也一樣便宜
社區專設一戶(充換電設施電價) 避開 16:00~22:00 即可,白天充完全沒問題
維持住宅累進電價 時段不影響單價,控制總度數才有用

最後一列常被忽略:如果你沒有改時間電價,半夜充跟傍晚充一模一樣貴。累進電價不看時間,只看度數。

這種情況下買一台會排程的充電樁去「避開尖峰」,省不到任何一毛錢。

三個最常見的誤會

誤會一:以為「電動車電費一度 9 元」。

9 元是台電在電動車充換電設施電價文宣中所稱的尖離峰價差,不是單價。實際離峰單價是 3.05 元(夏月)。

誤會二:以為自家拉線也能用電動車充換電設施電價。

該電價要求用電專供充換電及附屬設備之用。從自家電錶後面拉出來、跟冷氣冰箱共用同一顆電錶的線路,走的是住宅表燈電價。

誤會三:以為改時間電價要先有契約容量。

簡易型時間電價的基本電費是按戶計收每月 75 元,電價表上沒有經常契約這一欄。需要訂契約容量的是標準型時間電價與電動車充換電設施電價。

結語

算電費這件事,難的不是數學,是先搞清楚自己站在哪一張表上。

建議的順序是:先確認供電方式(錶後拉電還是專設一戶)→ 查自己目前適用哪一種電價 → 用上面的公式把兩種算法各跑一次 → 再決定要不要換。

台電電價會調整,級距與單價都可能變動。上面每一個數字我都標了版本(114 年 10 月 1 日起實施),你要用的時候,記得先確認台電當期公告的電價表是不是還是這一版。

把公式留著,數字換掉,答案自己就出來了。

本文所引用之電價單價、時段劃分與適用條件,均出自台灣電力公司《各類電價表及計算範例》(114 年 10 月 1 日起實施)、台電《電動車充換電設施電價》宣導資料,以及台電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之專題報告等撰稿時可查得之公開資料。電價得經主管機關核定調整,實際計費一律以台電當期公告之電價表與營業規章為準。文中試算為依公開電價表所作之公式演算,假設條件已於各例明列,僅供理解計費結構之用,非實際帳單金額;個別用戶之尖離峰用電分布不同,結論可能不同。

陳經理|能源設備選型顧問。專注家庭與中小企業的充電樁、儲能與用電規劃,信條是「先把帳算清楚,再決定要不要花這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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