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秒結論
民宿要不要裝充電樁,重點不是照搬飯店的規格,而是看三件事:樁數通常在個位數、電力多半是單相、而且沒有專職人力管理。
最省的做法是從 1~2 支單相交流樁起步,先確認既有電表與總開關的餘裕,電費要看你原本用到累進電價的第幾段。若用量小,專用電動車電價的固定費反而可能比併入原電表更貴。
本文談的是個體經營的小規模民宿。若你是連鎖飯店,請見〈飯店電動車充電站怎麼規劃〉。
民宿主人問我最多的一句是:「飯店都裝了,我是不是也要裝?」
先說結論:民宿跟飯店,在樁數、電力與人力三件事上都不一樣,不能把飯店的報價與規格直接拿來用。
一、民宿跟飯店差在哪:三件事
民宿與連鎖飯店的差別在樁數與預算級距、供電條件與管理人力三項,這三項決定了民宿該走簡化的做法,而不是縮小版的飯店方案。
| 項目 | 個體民宿 | 連鎖規模飯店 |
|---|---|---|
| 規模與預算級距 | 客房數有法定上限,樁數多在個位數,預算以設備與專用分路為主 | 房數與車位多,需配合房型與車位比例規劃樁數 |
| 電力條件 | 多為單相電,優先用既有電表容量 | 常需評估三相與增設受電設備 |
| 管理人力 | 通常沒有專職人力,樁要能自己運作 | 有櫃台與維運人員,可承擔客服與巡檢 |
依《民宿管理辦法》,民宿是利用自用或自有住宅、以家庭副業方式經營;經營規模為客房數 8 間以下、客房總樓地板面積 240 平方公尺以下,位於原住民族地區、觀光地區、偏遠地區與離島地區等特定地區,得為客房數 15 間以下、400 平方公尺以下。
客房數有上限,就代表同一晚需要充電的車有上限。所以第一個要回答的問題,不是「裝幾支」,而是「同一晚大概有幾位房客會需要充電」。
二、預算:個位數樁數怎麼抓
民宿的預算要從樁數與電力餘裕倒推,因為樁數在個位數,費用主要落在設備、專用分路與設計送審,而不是需要大規模受電設備擴充。
本文不列設備與施工的金額,因為撰稿時查無權威統計,也不適合拿單一業者的標價當行情。你可以把預算拆成下面幾項,請業者逐項報價:
- 充電設備本體(單相交流樁)。
- 專用分路、線材與開關保護設備。
- 設計資料送審與電器承裝業的施作。
- 若以度數向房客收費:計量檢定相關事項。
- 每月增加的電費。
前四項請業者報價,最後一項你自己就算得出來,下面第四節會示範。
起步樁數我的建議是 1~2 支,並在配管時預留擴充空間(例如管徑與配電箱位置)。理由是房客有多少人需要充電,要等開始營運才知道,一開始裝滿,容易變成閒置的設備。
三、電力:單相電與既有電表夠不夠
民宿的充電電力多半從既有的單相電表接出,關鍵在確認主開關與迴路餘裕,而不是急著加大契約容量或增設電表。
依台電電價表,低壓供電方式包括單相二線式 220 伏特、單相三線式 110/220 伏特與三相各式,且每戶概以單一方式供電。
一般交流樁以 220 伏特單相供電時,常見的功率是 7.04 kW(220 V、32 A)。地方政府的社區指引(新竹市、彰化縣)列出三種規格供選擇:7.04 kW(220 V 32 A)、4.4 kW(220 V 20 A)、1.65 kW(110 V 15 A)。這是公寓大廈指引的例子,不是民宿規定,但拿來說明「規格可以往下選」很貼切。
專用分路的算法,依《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充電出線口應為專用分路,充電負載視為連續負載,過電流保護以 1.25 倍計。以 32 A 計,分路保護要到 40 A(32 × 1.25)。這對原本是住宅等級配電的民宿,是不小的一筆負載。
所以民宿的第一個省錢做法是選可調電流的設備,把充電電流往下調到 20 A,既有配電箱放得下的機率就大很多。
兩個提醒:
- 台電營業規章明列,電動汽車充電設備屬於須事先送審屋內線路設計資料的情形之一(撰稿時取得的營業規章為 111 年 9 月 7 日版),小規模也不能略過。
- 標準檢驗局自 115 年 7 月 1 日起,將 30 kW 以下電動車充電設備列為應施檢驗商品,購買時請確認有商品檢驗標識,並由原廠指定的合格電器承裝業者評估安裝。
四、電費:累進電價下,加 300 度多少錢
民宿加裝充電樁後多出的電費,要看原本每月用電落在營業用累進電價的哪一段,因為充電的度數會疊在最上面,吃的是最貴的那幾段。
民宿有營業行為,台電營業規章規定,有營業行為者不論有無營業牌照,其經營處所用電按營業用電價計費。營業用表燈非時間電價現行單價如下(元/度):
| 每月用電度數分段 | 夏月(6~9 月) | 非夏月 |
|---|---|---|
| 330 度以下 | 2.71 | 2.28 |
| 331~700 度 | 3.76 | 3.10 |
| 701~1,500 度 | 4.46 | 3.61 |
| 1,501~3,000 度 | 7.08 | 5.56 |
| 3,001 度以上 | 7.43 | 5.83 |
若是兩個月抄表一次,各段度數加倍計算。若你的民宿選用的是時間電價,要依該電價另算,本文以非時間電價示範。
假設每月新增充電 300 度(假設值,約 12 車次、每車次 25 度),下面算夏月多出的電費:
| 民宿原本每月用電(假設) | 新增 300 度的電費 | 平均每度 |
|---|---|---|
| 1,200 度 | 300 × 4.46 = 1,338 元 | 4.46 元 |
| 1,400 度 | 100 × 4.46 + 200 × 7.08 = 1,862 元 | 約 6.21 元 |
同樣是 300 度,原本用電越多,多出的電費越高。非夏月則依各段單價相同算法,1,400 度的情況約為 1,473 元。
這就是民宿跟飯店最不一樣的地方:飯店可能有專用電表與契約容量,民宿的充電電費是直接疊在原本的帳單上。
五、專用電動車電價,小量使用不一定划得來
專用電動車充換電設施電價有固定的基本電費與契約費,充電量太小時,這筆固定費攤下來,每度反而比併入原電表更貴,所以不是每間民宿都適合另設電表。
依電價表,適用低壓電動車充換電設施電價,須合計設備容量或契約容量在 20 瓩以上、契約容量未滿 100 瓩,且充換電設備容量超過附屬設備容量。
1~2 支 7 kW 級樁合計約 7~14 kW,達不到 20 瓩。要 3 支 7 kW 級樁(約 21 kW)才過門檻,而且是否適用,仍以台電審查為準。
假設真的裝 3 支、契約容量訂 21 瓩,夏月固定電費是 262.50 + 21 × 47.20 = 1,253.7 元。
同樣每月 300 度、全在離峰(夏月離峰每度 3.05 元):
- 專用電動車電價:1,253.7 + 300 × 3.05 = 2,168.7 元。
- 併入原電表:1,338~1,862 元(見上表)。
用量小時,專用電價比併入原電表貴。轉折點大約在每月 311 度(對照 7.08 元那一段)到 889 度(對照 4.46 元那一段)之間,這是以夏月、全在離峰為前提的推算,要換成你自己的原用電量與充電時段再算一遍。
六、沒有專職人力:讓樁自己運作
民宿沒有專職人力時,充電樁要能自己限制使用對象、自己計費並能遠端報修,這三件事要在選設備時就問清楚,而不是裝好才補。
- 誰能用:設備的啟動方式要能限制只有住客使用,例如有授權啟動的功能,請看規格書。
- 怎麼收費:以度數計價的樁,依標準檢驗局公告須通過度量衡檢定;按次數或時間計價者免辦。若是交流樁採外接獨立電度表據以計價,電度表須經檢定合格並裝於消費者便利查閱處。民宿最簡單的做法,是不單獨收費、含在房價內,或按時間計價,詳細仍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壞了找誰:即使只有 1 支樁,也要問清楚誰報修、多久回應。
我建議最省的做法是這個順序:
- 先看既有電表與主開關的餘裕。
- 選可調電流的單相交流樁,先從 1~2 支起步。
- 配管預留擴充空間。
- 先決定收費方式(含房價、計時或計度),再決定要不要做計量檢定。
- 找電器承裝業評估並送審。
七、常見問題
民宿要裝充電樁嗎?
不是一定要,也不必照搬飯店規格。重點是看房客需求,並確認既有電力條件。民宿多為單相電、樁數在個位數,建議從 1~2 支單相交流樁起步,沒有專職人力的場域尤其要選能自己運作的設備。
民宿充電樁一次要裝幾支?
客房數有法定上限(8 間以下,特定地區 15 間以下),同一晚需要充電的車有限。建議先裝 1~2 支,並預留管路擴充空間,等實際使用狀況再決定要不要增加。
民宿的充電電費怎麼算?
民宿有營業行為,用電按營業用電價計費。營業用表燈是累進電價,新增的充電度數疊在最上面的用電段,所以原本用電越多,多出的電費越高。本文以假設的 300 度示範,夏月多出 1,338~1,862 元。
民宿充電樁一定要做度量衡檢定嗎?
以度數計價的樁需要,按次數或時間計價者免辦。交流樁若採外接獨立電度表計價,電度表須經檢定合格並裝於消費者便利查閱處。是否收費與怎麼收費,要先決定。
民宿適合另設電動車專用電表嗎?
小量使用時不一定。專用電價須合計設備容量或契約容量在 20 瓩以上,且有固定的基本電費與契約費;以假設 3 支樁、每月 300 度、全在離峰計,專用電價夏月約 2,169 元,高於併入原電表的 1,338~1,862 元。要換成你自己的用電量再算一次。
本文為依《民宿管理辦法》、台電電價表(114 年 11 月 17 日經濟部同意備查)、台電營業規章(111 年 9 月 7 日版)、《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電動車輛充電系統專節、標準檢驗局公布之充電樁度量衡檢定問答(經 ETC 商檢中心轉載)與 115 年 7 月 1 日起之充電設備應施檢驗公告、新竹市與彰化縣既有公寓大廈增設電動車充電設備指引整理。電價依新聞報導,經濟部於 115 年 3 月與 9 月均決議暫不調整,後續若調整,本文數字須重算。文中原用電度數、每月充電 300 度、樁數與契約容量均為假設值,非特定案例。本文不列設備售價、工程費與市場行情,係因撰稿時查無權威統計,此為本文之政策而非疏漏。實際請以台電審查、主管機關規定與承裝業評估為準。
陳經理|能源設備選型顧問。專注家庭與中小企業的充電樁、儲能與用電規劃,信條是「先把帳算清楚,再決定要不要花這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