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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導入充電樁後的營運損益試算:依台電電價表與公開使用率推演的情境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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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依官方流程文件與現行法規推導的情境示範,非特定真實個案;文中假設參數僅供理解流程之用。

30 秒結論

停車場裝充電樁,電費不能只看每度多少錢。每月的固定費用,和車子在哪個時段充,才是損益的兩個關鍵。

在這個假設情境裡,同樣是 8 支慢充,尖峰時段的占比從 0% 拉到 25%,每月要賣的度數就差了將近一倍。

一、先講公開資料查得到什麼

停車場充電樁賺不賺錢,最直接的證據是營收與回本的公開數據。撰稿時(2026 年 10 月 3 日)沒有查到。

台灣沒有彙整各停車場充電營收的公開統計,也沒有可逐字引用的單一場域損益。所以本文不編案例,改用官方公布的電價表推演。

能查到的公開資料有兩筆:

  • 新北市交通局 2025 年 3 月 26 日的新聞稿提到,公有停車場的充電樁使用率已達 30% 以上,三重、中和、永和部分場域逾 60%。新聞稿沒有說明使用率怎麼計算,是看時間、車次還是功率,所以本文不把它換算成度數。
  • 交通部 2025 年 9 月 12 日的新聞稿提到,應設置充電車位的民營路外停車場有 942 處,已達標的有 381 處,約 40%。延遲的主因,官方說明是台電併接時程,以及部分室內場所的安全疑慮。

這兩筆都沒有回答「每度電賺多少」。這一題要自己算。

二、情境設定(全部為假設)

  • 假設一座民營停車場,裝 8 支 7 kW 交流慢充,合計 56 kW。
  • 假設向台電申請「電動車充換電設施電價」,契約容量 56 瓩。這個電價的適用門檻之一,是合計設備容量或契約容量 20 瓩以上、契約容量未滿 100 瓩。
  • 假設向使用者收費每度 8 元。這是假設值,借新竹市公有停車場慢充公告費率的量級來設定,不是市場行情。
  • 假設充電時段有 0%、25%、50% 落在尖峰。
  • 只算電費。設備、工程、線路設置費、維運、金流手續費、保險、計量檢定都不在內。

三、電費怎麼收:固定費加流動費

電動車充換電設施電價分兩段。固定費不管有沒有人充都要付,流動費按度數與時段算。

項目 夏月 非夏月
基本電費(每戶每月) 262.50 元 262.50 元
經常契約(每瓩每月) 47.20 元 34.60 元
56 瓩的經常契約 2,643.20 元 1,937.60 元
每月固定費合計 2,905.70 元 2,200.10 元

流動費的單價:

時段 夏月 非夏月
離峰(週六日全日離峰) 每度 3.05 元 每度 2.90 元
尖峰(夏月 16:00 至 22:00,非夏月 15:00 至 21:00) 每度 12.47 元 每度 12.14 元

數字出自台電《各類電價表及計算範例》(114 年 10 月 1 日起實施版)。2026 年 9 月 18 日的電價費率審議會決議維持現行平均電價,12 月再議。如果 12 月調整,下面的算式要重算。

四、把帳攤開算:要賣幾度才打平固定費

先用夏月算,因為夏月的固定費與尖峰單價都比較高。

每度電的價差,是售價 8 元減去電能成本。打平的度數,是每月固定費 2,905.70 元除以每度價差。

尖峰時段占比 每度電能成本 每度價差 每月打平度數 平均每支每天
0% 3.05 元 4.950 元 約 587 度 約 2.5 度
25% 5.405 元 2.595 元 約 1,120 度 約 4.7 度
50% 7.76 元 0.240 元 約 12,107 度 約 50 度

幾個讀法:

  • 7 kW 的樁滿功率充一小時是 7 度。25% 那一列的 4.7 度,約等於滿功率 0.67 小時。
  • 50% 那一列,每度只賺 0.24 元。要平均每支每天賣 50 度,等於每天滿功率跑 7 個多小時,幾乎做不到。
  • 尖峰占比從 0% 到 25%,每度價差少了 2.355 元,打平度數從 587 變成 1,120。

停車場白天的訪客多半落在離峰時段。夏月的離峰從 00:00 到 16:00,所以平日白天 9 點到 16 點的充電,單價是 3.05 元。尖峰要碰到的是平日傍晚下班後的那一段。

五、這個算式沒有包含什麼

  • 非夏月的帳比較輕。以 25% 尖峰計,每度電能成本 5.21 元、價差 2.79 元,固定費 2,200.10 元,打平約 789 度。
  • 8 元是假設售價。《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第 9 條規定,充電收費基準由停車場經營業擬定,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以電能計量收費的設備,應符合度量衡法並經檢定合格。
  • 該辦法也規定,設有充電設施的公共停車場,應依地方主管機關規定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第 7 條)。這筆保費沒有算進來。
  • 該辦法適用於路外公共停車場。自家社區或私人車位不適用,是否屬路外公共停車場,以主管機關認定為準。
  • 使用率 30% 或 60% 這類數字,和度數之間還隔著「平均功率」。車子不會一直吃到 7 kW,所以不能直接乘出營收。

六、整理:公開資料能說什麼,不能說什麼

公開資料能說的,是電價怎麼收、設置有什麼規定、全國有多少停車場達標。

公開資料不能說的,是某一座停車場實際賣了多少度、賺了多少錢。這些數字目前查不到,本文也不補。

我的觀察只有一條:算這門生意,第一個要問的不是「多少人用」,而是「什麼時段用」。同樣的度數,落在離峰還是尖峰,帳會差很多。

本文依台電《各類電價表及計算範例》(114 年 10 月 1 日起實施版)、新北市交通局 2025 年 3 月 26 日新聞稿、交通部 2025 年 9 月 12 日新聞稿,以及《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整理(2026 年 10 月 3 日查閱)。文中停車場規模、契約容量、售價與時段占比均為假設值,非特定真實個案,亦未引用任何停車場的實際營收。8 元為假設售價,不代表市場行情。本文不列任何廠商設備標價或安裝行情,因撰稿時查無統一的權威統計,此為本文之政策而非疏漏。實際適用請以台電、主管機關與契約文件為準。

陳經理|能源設備選型顧問。專注家庭與中小企業的充電樁、儲能與用電規劃,信條是「先把帳算清楚,再決定要不要花這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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