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秒結論
先把最容易搞錯的一件事講清楚:家用充電樁用的是 Type 2,不是 CCS2。
CCS2 是「Type 2 接頭再往下加兩支直流針」的直流快充規格,出現在外面的快充站。你家牆上那台交流慢充樁,用到的只有上半部的 Type 2。
所以買家用樁時到處找「CCS2 充電樁」,是把車子的快充規格拿去挑家裡的慢充設備——層級搞錯了。真正要對的是:車端交流上限功率、接頭型式、樁的功率規格這三項。
接頭這題之所以難查,是因為網路上的資料把兩件事混在一起講:車子在外面怎麼快充,跟車子在家裡怎麼慢充。
這兩件事在硬體上確實共用一個孔,但用到的針腳不同、規格名稱不同、標準也編在不同的部裡。
把層級分開,這題就簡單了。
先分層:交流慢充與直流快充是兩套
| 交流慢充(AC) | 直流快充(DC) | |
|---|---|---|
| 在哪裡用 | 家裡、社區、長時間停放的停車場 | 公共快充站、休息站 |
| 常見接頭 | Type 2(歐規)、Type 1(早期北美/日規) | CCS2、CCS1、CHAdeMO 等 |
| 誰在轉換電流 | 車上的車載充電器 | 充電樁本體 |
| 功率上限由誰決定 | 車(車載充電器規格) | 車與樁取較低者 |
第四列是家用最關鍵的一列,後面會專門講。
CCS2 的全名是 Combined Charging System 2,「Combined」指的就是把交流與直流合併在同一個孔——上半部是 Type 2 的交流針腳,下方多出兩支大直徑的直流針。
你在家用交流樁上插的,就是上半部那一段。
官方標準怎麼分:CNS 15511 系列
這個分層不是我自己畫的,國家標準本來就是這樣編的。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依國內產業需求並參考國際標準,於 106 年 4 月 18 日完成制定並公布「電動車輛傳導式充電系統」系列中的第 1 部、第 21 部與第 22 部三種國家標準。整個系列的分工是這樣:
- CNS 15511-1 一般要求——含車輛端插座、車輛端插頭、電源端插頭與插座之特定要求,以及充電纜線組之要求
- CNS 15511-2 介面要求(接頭這一段就在這裡)
- CNS 15511-3 安全要求
- CNS 15511-21 傳導式連接至 a.c./d.c. 電源之電動車輛要求
- CNS 15511-22 AC 電動車輛充電站
- CNS 15511-23 直流電動車輛充電站
- CNS 15511-24 直流充電站與電動車輛間之數位通訊
看到 -22 跟 -23 分成兩支了嗎?交流站與直流站在國家標準層級就是分開的兩件事。
這個分工在 115 年的新制上更明顯。標準檢驗局自 115 年 7 月 1 日起將 30 kW 以下電動車充電設備納入應施檢驗,而依指定檢驗機構公開整理之適用標準對照:
- 交流充電設備適用 CNS 15511-1、15511-21-2、15700-1、15700-2
- 直流/複合式充電設備在上述之外,另加 CNS 15511-23、15511-24、15700-3、15700-3-1
直流那一組要多驗四項,因為它多了「樁自己做電流轉換」與「樁跟車即時對話」這兩件事。
家用樁不做這兩件事,所以它單純得多,也便宜得多。
台灣的實際狀況:Type 1 還會遇到嗎
Type 1(SAE J1772)是早期北美與日規車系的交流接頭,單相、五針,跟 Type 2 不能直接互插。
台灣市場這幾年明顯往 Type 2/CCS2 靠攏。一個可以直接查證的指標是 Tesla:其台灣官方通路上的家用充電產品,品名寫的是「第三代壁掛式 Type 2 充電座(相容於 CCS2 的充電設備)」。
這個品名本身就是本文的結論——設備是 Type 2 的,而它服務的是 CCS2 車輛。
但 Type 1 並沒有消失。手上是早年進口的車,或買的是中古車,仍有可能是 Type 1 車端。這件事只能看車,不能看年份猜。
要注意的是:台灣目前並沒有一部法規規定「家用充電樁必須用哪一種接頭」。
比較接近的是交通部《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第 5 條——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充電設施之設備、介面及配件,均應符合國家標準。
但該辦法第 2 條把適用對象定在路外公共停車場(公有依小型車位總數 2% 以上、民營 1% 以上)。私人住宅與社區自用車位不在其適用範圍內,請不要拿這條去要求管委會。
家用這一端靠的是市場趨同,加上 115 年 7 月起的商品檢驗新制把設備品質拉齊。
把帳攤開算:搞錯層級會多花哪些錢
接頭這題的損失不會一次爆掉,是一筆一筆漏。
| 常見誤判 | 後果 |
|---|---|
| 以為家用樁要買「CCS2 規格」 | 在錯的類別裡比價,看到的是商用直流設備的價位,誤以為家用樁很貴 |
| 車端交流只吃得下 7 kW,卻裝了更高功率的樁 | 多付的樁價與配線成本完全用不到,充電速度一分鐘也沒變快 |
| 車端是 Type 1,買了 Type 2 固定式樁 | 得另外處理轉接,且並非所有情況都有合規的轉接方案 |
| 想用加長線材解決車位距離 | 依裝置規則,連接充電設備與車輛之可撓電纜不得超過 7.5 公尺,做不到就是做不到 |
第二列是最貴、也最常發生的一列。
因為交流充電的功率上限是由車決定的——車上的車載充電器吃不下,樁再大也沒用。
一個可查證的例子:Tesla 官方支援資訊註明其全車系交流車端上限為 11 kW。也就是說,就算你裝了輸出更高的交流樁,實際仍以 11 kW 為天花板。
各廠牌的車載充電器規格不同,這個數字要回自己那台車的原廠規格查,不能互相套用。
選購前的三步查法
第一步:查你的車,交流慢充上限是幾 kW、接頭是哪一種。看原廠規格表或使用手冊,不要看論壇轉述。這一步決定了後面所有事。
第二步:查你家的電,能給到多少。總開關容量、配電箱餘裕、單相或三相。車吃得下 11 kW,家裡給不了,一樣是白搭。
第三步:取兩者的較小值,再去挑樁。挑的時候看兩件事——接頭型式對不對,以及設備上有沒有商品檢驗標識。
順序不要顛倒。先看樁的型錄再回頭配車,幾乎一定會多買。
關於轉接頭
轉接這件事要分清楚在轉什麼。
交流端的接頭轉換(例如 Type 1 車端搭 Type 2 樁)在物理上是有解的;直流快充端的規格轉換則牽涉通訊協定與大電流,複雜度完全不同,不是同一個層級的東西。
而在家用情境下,我的建議一向是能一次配對就不要靠轉接。
理由不只是方便:消防署《建築物附屬停車空間電動車輛充電使用安全指引》明列,應避免使用轉接器及延長線組充電。家用充電是每天數小時的連續大電流,接點多一層,風險就多一層。
需要臨時外出應急是一回事,把轉接當成家裡的常態方案是另一回事。
陳經理的話
我看過太多人在買樁前把接頭規格研究得很熟,卻沒查過自己那台車的交流上限。
結果是接頭完全正確、樁也是合格品,但花了比需要更多的錢——多出來的功率,車根本吃不進去。
接頭要對,這是及格線。但真正決定你這筆錢花得值不值的,是車端交流上限這個數字。
它就寫在你的原廠規格表裡,查一次,五分鐘。
這五分鐘,通常比看十篇比較文有用。
本文所引用之標準與法規,係依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電動車輛傳導式充電系統」CNS 15511 系列國家標準之公開說明(106 年 4 月 18 日公布第 1、21、22 部)、標準檢驗局應施檢驗商品公告(115 年 7 月 1 日實施)與指定檢驗機構公開整理之適用標準對照表、交通部《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112 年 9 月 13 日訂定發布,全國法規資料庫現行條文)、《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電動車輛充電系統」專節(現行條號第 850 條起)、內政部消防署《建築物附屬停車空間電動車輛充電使用安全指引》,以及 Tesla 台灣官方網站所載之產品品名與支援資訊等撰稿時可查得之公開資料整理。文中 Tesla 相關數字僅為該廠牌之官方揭露值,各廠牌車載充電器規格不同,選購前請以自身車輛之原廠規格表為準。本文未列任何品牌設備售價、轉接產品型號或安裝行情,因國內並無主管機關之公開統計。標準版本與法規均可能修正,實際適用請以主管機關當期公告為準。
陳經理|能源設備選型顧問。專注家庭與中小企業的充電樁、儲能與用電規劃,信條是「先把帳算清楚,再決定要不要花這筆錢」。